各有关单位:
学校已在科技处网站上发布通知下达各单位申报2019年省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限项数,请各单位尽快组织申报老师和专家开展校内评审推荐。为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内申报材料的推荐评审工作。评审专家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校内外均可,至少3位,专家评审费用由各单位负担。评审必须公平、公正,采用回避原则,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等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评审专家。
2、各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单位,是否需要报送纸质版以及份数由各单位自行确定,附件中的《2019省基金项目校内评审申报书》仅作为参照。各单位的评审会可以会议评审也可以采用网络评审,评审时项目申报书中负责人姓名和团队人信息等信息需要隐去。
3、各单位最晚在2018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限项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推荐工作报告》(见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报送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同时通知获推荐的申报人尽快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上填报申报书。评审结果在上报前需在各单位内部至少公示3天。
4、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系统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6日 9:00至2018年7月13日16:00,逾期申报无效。为避免申报平台拥堵和便于提前进行形式审查,请在7月10日前申报完毕。
5、省基金委提出以下具体申报条件供各单位参考,不再作为学校和省基金委形式审查中必须要达到的条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在校内评审中采用。
(1)博士基金。申报人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2)青年基金。申报人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3)省属优青。申报人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资助强度更高类别的项目,近三年以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三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面上项目。申报人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论文3篇以上。
(5)省杰青。申报人主持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资助强度更高类别的项目,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
联系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