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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放586.2万元高水平科技论文奖励
点击: 科技处 2017-01-19

    为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创新研究,促进“双一流”建设,学校于2016年制定了《青岛科技大学高水平论文奖励暂行办法》,根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每年底对上一年度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奖励。其中,对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分区为一区、二区、三区的科技论文分别奖励4万、2万、0.6万元,为鼓励协同创新,同时对学校为非第一署名单位的高水平科技论文也进行奖励。

    根据学校2015年度学校论文在中科院JCR期刊分区的数据,学校对339篇高水平科技论文奖励586.2万元。获奖励前四位的学院分别为化学院、材料学院、高分子学院、化工学院,体现了他们对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的贡献度,其中化学院获奖励论文136篇、奖励金额277万元,分别占获奖论文的篇数的40.1%和总奖金的47.2%。获奖金额前20位的科研人员分别是罗细亮(24.4万元)、文丽荣(18.6万元)、杨涛(18.5万元)、郭金学(14.3万元)、混旭(12万元)、马翠萍(12万元)、赵健(12万元)、池荣虎(11.36万元)、郭庆杰(10.85万元)、李桂村(9.9万元)、陈克正(9.47万元)、宋维玲(8.3万元)、李卫兵(8万元)、刘法谦(8万元)、聂广明(8万元)、曲晓飞(8万元)、王英龙(8万元)、毕赛(6.8万元)、王磊(6.4万元)、张晓茹(6.2万元),展现了他们突出的创新活力与水平。

    近年来,学校加大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相继修订出台了《青岛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高水平论文奖励暂行办法》,下一步学校将加大对重要科研成果和国家级项目的奖励强度。办法的出台和政策的执行,为教师科研积极性的提高和学术氛围的营造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对学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